2005年3月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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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虚拟财富 一审被判四年
曹志恒

  据新华社 新疆首例运用“黑客”技术作案引发的“虚拟财富失窃案”近日审结,涉案人孟某因盗窃罪一审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2004年7月30日,乌鲁木齐市汇华联商贸有限公司的游戏点卡网络在线销售转款员查看账户时,发现账户上的12116.905元钱不翼而飞,而这笔钱汇到账户上还不到半个小时。
  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警方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孟某。据警方介绍,孟某曾与汇华联公司有业务关系,他了解汇华联公司的业务运作情况。
    2004年7月9日,孟某通过汇华联公司一名业务员的QQ电子邮件,获得了他的完整用户名。经过反复测试,孟某发现汇华联公司网络账户密码就是其经理的手机号码,他立即入侵到汇华联公司账户平台,用不到30分钟的时间窃走虚拟人民币12116.905元,并让业务人员用这些盗取的虚拟人民币给自己客户的游戏点卡充值,换取的现金归为己有。
  法院认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7456.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曹志恒)